先亲后杀林琅是在一个暴雨之夜走进沈渡年的心里的。 彼时她正蹲在巷口的垃圾桶旁边,浑身湿透,像一只被人遗弃的猫。沈渡年撑着黑伞从巷口经过,本来已经走过去两步了,脚步却又折回来。他居高临下地看...
先亲后杀林琅是在一个暴雨之夜走进沈渡年的心里的。 彼时她正蹲在巷口的垃圾桶旁边,浑身湿透,像一只被人遗弃的猫。沈渡年撑着黑伞从巷口经过,本来已经走过去两步了,脚步却又折回来。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浑身发抖的女孩,看见她抬起头时那双眼睛——明明灭灭的,好像世间所有的光都碎在里面了。 “跟我走吧。”他说。 林琅从他手里接过伞,乖顺地站了起来。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。三年来,沈渡年把林琅养在一个秘密的住所里——郊区一栋带花园的白色小楼,院子里种满了他叫人从荷兰运过来的郁金香。林琅喜欢花,他就让整个院子四季都有花开。林琅说想吃桂花糕,他就让人每天清晨从苏州空运最新鲜的过来。她的一切要求,沈渡年都会满足,满足到她几乎觉得害怕。 因为她太清楚了——这个把自己宠成金丝雀的男人,骨子里是南城最狠毒的一把刀。 沈渡年的刀,从不轻易出鞘。他替人办事,一向是笑着的。他会在动手之前请对方吃饭,聊些风花雪月的事,甚至会替对方理一理歪掉的领带。然后,在对方以为这不过是一次寻常会面的时候,那柄藏在他西装袖口里的窄刃匕首便已经没入了对方的心口。他的刀很快,快到人还没反应过来,就已经结束了。 “渡年的刀,是甜的。”南城的老人们都这么说。 因为他在动手前,总要先笑着递一颗糖过去,或者替对方倒一杯温过的黄酒。在那些人含住糖块、咽下酒水的瞬间,结果便已经注定。 林琅知道这个传说的时候,沈渡年正半跪在她面前,替她系鞋带。他修长的指节绕过白色鞋带,系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,然后抬头冲她笑了笑:“阿琅,别听那些人胡说。在他们嘴里,我简直是吃人的怪物。” “难道你不是吗?”林琅歪头看他,眼睛弯弯的。 沈渡年的笑容停顿了一瞬。 就是那一瞬间,林琅捕捉到了什么。一种她从前从未在沈渡年脸上看到过的东西——不是杀气,不是试探,而是一种近乎茫然的、被那句话刺伤的脆弱。 后来林琅想起沈渡年那一刻的表情,常常觉得一切都早有预兆。 但她没有深想。因为南城忽然变天了。 来的人是沈渡年以前的一位雇主,姓霍,人称霍爷。他在南城的地下势力中曾是半壁江山,三年前因为一桩大案远走海外,如今卷土重来,第一个要清算的就是沈渡年——这个替他挡了所有罪、却拿走了他所有地盘的白眼狼。 “渡年,你该知道规矩。”霍爷的人传话过来,“要么把地盘交出来,拿上你的钱滚出南城;要么,三年前的旧账咱们一笔一笔算,连本带利。” 沈渡年听了,只是笑。他叫人回了一句话:“霍爷,您的地盘我一直替您留着呢。要不您来我这儿喝茶,我当面交还给您。” 所有人都看得出这是鸿门宴,霍爷当然也知道。但他太了解沈渡年了——这小子办正事之前,总要和人亲亲热热地喝一场茶。所以霍爷没去,而是另派了人,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摸进了那栋白色小楼。 林琅是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的。 她睁开眼的时候,沈渡年的手正捂着她的嘴。他的眼睛在黑暗中亮得不正常,像两簇燃烧的冷火。他另一只手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,然后压低声音说:“阿琅,柜子里有暗门,进去之后往南跑,跑出巷子会有人接你。天亮之前别停下来,明白吗?” 林琅没动。她看着他,忽然问:“我走了,你呢?” “我随后就来。”沈渡年笑了笑,那笑容在黑暗里显得很温柔。 林琅认识他三年,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用这样的表情和自己说话——不是惯常的、流于表面的温柔,而是一种近乎告别的、郑重其事的温柔,像是要把这三年所有没说出口的话,都塞进这一个笑容里。林琅是在一个暴雨之夜走进沈渡年的心里的。 彼时她正蹲在巷口的垃圾桶旁边,浑身湿透,像一只被人遗弃的猫。沈渡年撑着黑伞从巷口经过,本来已经走过去两步了,脚步却又折回来。他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浑身发抖的女孩,看见她抬起头时那双眼睛——明明灭灭的,好像世间所有的光都碎在里面了。 “跟我走吧。”他说。 林琅从他手里接过伞,乖顺地站了起来。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。三年来,沈渡年把林琅养在一个秘密的住所里—